同事聚餐,我也很犯难,围坐在一起,我算是鸡立鹤群:他人是成双成对,我却是独钓寒江雪。大家的话题虽然是以八卦娱乐为主,但以形而下的黄段子居多。而且有个不成文的规定:得挨个讲时下流行的段子,越挑逗的越好,不然就得喝酒谢罪。他们都是“过来人”,当然放得开,不管男女都会心领神会地放肆大笑;而我毕竟是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伙”,怎么也得摆出一副害羞扭捏状,不然,他们会逼问我八小时以外的私生活的。这么一来,场景可就好玩了,在某个极品段子的引领下,他们笑得人仰马翻,我却憋得满面桃花——笑意在肚子里翻腾,脸上却不能呈现出来,难度可真大!为了缓和尴尬局面,每到我讲的时候会尽力选取“素”一点的段子,但大多会被他们回绝,说,太干瘪了,不能通过,得自罚一杯......
有人说,上帝为你打开一扇大门的同时,随即会关闭一扇窗户。虽说当一名单身贵族有诸多便利之处,但也会面临不少尴尬局面,尤其在人多的场合成为他人的电灯泡的时候。不过事后一想,成为高瓦数的灯泡也没什么不好的,“燃烧自己,照亮他人”嘛,当年的雷锋叔叔也不过如此…… 每每遇到尴尬,我就用这句话安抚自己,效果还蛮好的。
(2008年5月9日《莲池周刊》之“文吧”)
